公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核心用途
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
必备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备查)
- 配偶共同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 委托办理需补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 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原件(附备案编码)
- 指定银行活期账户或公租房管理机构收款账户
重要提示
- 办理时限: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
- 金额限制:累计提取额≤购房合同总金额
- 材料时效: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 代办要求: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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