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会保险新规的出台,明确取消了以往允许的社保补缴政策。这一变动尤其影响着那些临近退休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15年要求的人群。新规实施后,退休人员主要面临三个选择:
继续在岗工作缴纳社保直至满15年,但需考虑企业用工政策与年龄限制的实际情况。
部分地区允许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补缴,但需注意待遇差异及办理流程复杂度。
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但将永久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
特殊群体保留补缴资格:1961-1982年间下乡知青、2011年前退休的国有单位职工、2011年前参保的超龄退休人员(男65+/女60+)仍可按规定补缴。
建议通过薪伙伴(原人人保)400-856-6504获取最新政策解读,我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