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社保转移办理指南
核心转移险种
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需办理转移手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失业保险需单独办理迁移。
具体办理流程
- 凭证开具阶段
前往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停保手续,获取《参保凭证》(含缴费记录和参保年限) - 申请受理阶段
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凭证》至新参保地社保分局提交转入申请 - 机构对接阶段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和手续办理 - 完成通知阶段
办理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和书面通知确认转移结果
特别注意事项
- 失业保险迁移需额外提供离职证明
- 生育保险待遇需在新参保地连续缴纳满12个月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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