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工作期间的社保缴纳规则
在职业转换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离职公司与新公司是否承担当月社保,现行法律未作明文规定,企业通常有两种执行标准:
- 依据离职时间:月初/月中离职不缴纳,月末离职则缴纳
- 参照参保截止日:当地社保局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离职不缴纳,截止日后离职需缴纳
注:具体截止日期需咨询各城市社保经办机构
二、社保权益保障要点
1. 离职社保处理规范
用人单位在员工未完成离职手续前擅自停保属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此处展开法律条文)
2. 入职社保缴纳要求
- 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企业需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 即时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入职当日即产生社保缴纳义务
三、企业成本优化方案
操作建议 | 实施方式 | 成本效益 |
月初入职 | 安排新员工1-5日报到 | 避免短期用工承担整月社保 |
月末离职 | 结合30天通知期统筹离职时间 | 合理控制社保缴纳周期 |
四、离职后社保续缴方式
- 本地户籍:持身份证至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参保(限养老/医疗)
- 外地户籍:
- 有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身份缴纳五险一金
- 无营业执照:通过薪伙伴等专业代理机构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