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全流程指南
一、报销资格条件
- 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 分娩前连续缴纳社保满9个月(不足9个月可补支)
特殊说明: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者,医疗费用由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单位先行垫付,后续满12个月可申请补支
二、具体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阶段
产后3个月内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全套材料 - 单位申报阶段
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等表格,附医疗票据原件 - 社保审核阶段
每月1-20日由单位统一申报,社保部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费用发放阶段
报销款项打入单位账户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
三、必备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 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医疗凭证:
- 门诊产检收费明细及处方笺
- 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
- 出院诊断证明书
四、费用报销细则
项目 | 报销方式 | 限额标准 |
---|---|---|
产前门诊 | 实报实销 | 累计1400元 |
住院分娩 | 实时结算 | 按医院等级定额支付 |
生育津贴 | 按月发放 | 单位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