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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与期限全解析

时间:2025-03-23   访问量:5114

失业保险金政策全解读

一、领取标准制定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居民基本生活支出、物价指数、工资水平等因素,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前提下,建立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均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领取期限计算规则

  • 基础期限:按失业前累计缴费年限分三档计算,具体为:
    1. 累计缴费1-5年:最高领取12个月
    2. 累计缴费5-10年:最高领取18个月
    3. 累计缴费10年以上:最高领取24个月
  • 特殊情形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合并后总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对于尚未领取的月份可在新失业期接续申领。

三、配套保障制度

国务院于1997年颁布《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截至1999年第三季度已完成全国668个城市、1638个县级单位的制度覆盖。各地民政部门每年根据食品类价格指数调整低保标准,确保失业保险金始终处于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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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标准 领取期限规定 最低工资政策 低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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