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工作变动导致的社保断缴问题备受关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未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可选择性缴纳养老保险(20%费率)和医疗保险(8%+2%费率),部分地区支持失业保险参保。月缴费基数可在当地社平工资60%-300%间自主选择。
在北上广深等实行社保挂钩政策的城市,可通过专业服务机构办理社保代缴。此方式完整包含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与比例同职工社保,特别适合需要保留购房资格、维持医保连续性的群体。
特别提示:选择代缴服务时,请确认服务机构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薪伙伴提供400-856-6504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