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建议劳动者:
1. 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社保条款
2.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平台核验缴费记录
3. 发现未缴纳情况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建议提前30天确认社保缴存节点:
• 原单位停保时间
• 新单位参保时间
• 跨地区转移接续手续
可要求HR出具社保缴纳证明,避免断缴影响购房资格审核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
1. 户籍地社保局个人参保(限养老医疗)
2. 专业机构代缴服务(五险全险种)
需注意代缴机构应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薪伙伴提供全程电子化参保凭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