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全流程解析
- 凭证开具: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该凭证需加盖业务专用章
- 关系接续:在新就业地参保后,持缴费凭证、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到新参保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
- 机构审核: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跨省转移系统发起联系函,核查参保人缴费记录及账户状态
- 基金划转:原参保地在收到《联系函》后,需完成个人账户清算(含利息),并通过财政部社保专户进行跨省资金划拨
- 完成归档:新参保地收到《信息表》后建立完整档案,参保人可通过社保官网或自助终端查询转移进度
常见问题解答
Q:跨省转移后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A:在不同城市的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转移成功后可通过社保卡查询完整记录
Q:北京购房社保要求是否有变化?
A:现行政策仍要求连续缴纳5年社保(60个月),补缴记录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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